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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

浏览次数:8542 日期:2013-03-18 17:13:17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公布,其中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合并后有利于管理和整合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等和新闻出版相关的事,都归新闻出版总署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和网络上的视听节目都归广电总局管理。近些年,我国传媒产业发展迅速,跨媒体企业大量涌现,在两个部门合并之前,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在职能上出现交叉,出现基层一个人要对上头三个部门的现象。
  整合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
据国家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蔡赴朝表示,这次改革意义重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都同属于传媒领域,这两个部门整合了,就把管理职责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了,反过来也有利于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资源整合。”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副署长蒋建国表示,组建新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可以减少两个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进一步落实好管理责任,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这些行业的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的职能。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范卫平则认为,机构合并可能会给一些上市的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乃至跨国界的媒体集团,带来机会或者空间,将来会更有大作为。
  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告诉记者:“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都要面临着如何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发展的关系,都要共同处理好发展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研究这些共同的规律,对于指导我们整个领域是有重要意义的。”

  合并有望带出大传媒集团
  十二五规划明确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新闻出版与广电的整合,将使文化传媒产业的整合阻力减弱,拥有资金和融资优势的传媒集团有望通过跨行业、跨媒体重组迅速做大,规模化经营的大传媒集团有望诞生。
蒋建国说:“可以预见,这项改革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有利于综合利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多方面的文化资源;有利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协调推进这些行业、体制和机制深化改革;最重要的是有利于服务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去理顺各个行业不同领域的工作,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只是走出了第一步,下一步我们还要认真深入调研,对将要面临的问题再吃透,制定好方案和预案,把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吴保安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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